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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公基知识:法的作用

2019年05月30日 11:14:19来源:地方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地方公务员这门考试中较为容易的一科就是公共基础,只要你们掌握基本的地方公务员考试知识点就可以拿到好成绩,是不是很心动呢?

公共基础知识是省公务员考试不可缺少的一科考试,经过紧张备考之后,很多考生都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起跑线上。但很多考生对于公共基础知识很迷茫,不知从何着手复习。坦途网地方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了答案! 

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变化万千,要使得社会发展有序规范,必然要用法来调整社会。这就涉及法的作用。法的作用这一考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属于重点考点,接下来我们就其中的重点考点详细学习。

一、基本概念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其中法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这属于法的规范作用;通过规范人的行为从而间接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这属于法的社会作用。

二、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规范人的行为,对人产生的影响,具体包括五个: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这五个作用区分的关键点在于作用的对象不同。

指引作用是指法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们如何行为,从而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本人的行为。

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这里讲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指他人的行为。

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诱导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预测作用,法律有可预测性的特征,即根据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之间将如何行为。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

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

三、法的社会作用

社会作用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大致包括两个方面:

1.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和同盟者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关系。

2.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例题展示】

根据法律的规定,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获得本科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要求,张三是大专毕业生,但是一心想从事法律职业,于是张三进行专升本学习考试,以便将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一案例体现了法的哪个作用?

A. 指引作用

B. 评价作用

C. 教育作用

D 预测作用

【答案】A。解析:指引作用是指法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们如何行为,从而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根据题干可知,法律规定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获得本科生及其以上学历的要求,张三于是进行专升本学习,属于法对张三本人产生的影响。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通过此题可知,法的作用这一块的考查比较灵活,首先在于区分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其中规范作用的分类又是重中之重,而区分的关键在于作用的对象不同,因此只要我们把握作用对象这一突破口,就能够做对相关题目,得到相应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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