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章节知识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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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8】诉讼时效的中止
1
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又称为时效暂停。
2
法定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其他障碍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3
时间
(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3)如果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
4
法律效力
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在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始终只剩下6个月。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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