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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6

2019年05月29日 10:10:28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导读: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这就证明注会考试即将到来,虽然还有时间,但是备考也很紧张了。先来看看这篇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分享吧!

现在距离2019年注会考试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坦途网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小小编整理了注会考试知识点分享,希望这篇资讯可以作为你们备考中的精选资料。 

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分享

【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1)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在所附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开始“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在所附条件成就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条件成就时,权利和义务则失去法律效力。

【解释1】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必须合法),但必须是将来有可能发生、有可能不发生的事实。

【解释2】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当事人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例题)

【多项选择题】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今天整理的《经济法》基础考点分享就先到这里,这都是考试常考的考点,相信也是你们备考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你们努力,就可以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也希望你们可以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安排进行备考,一步一个脚印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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