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经济法》考试大纲
下面是坦途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分,经济法考试大纲,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
1.法律基本原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法律关系、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律制度;
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3.物权法律制度,包括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基本理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
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6.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律制度概述,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
7.证券法律制度,包括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8.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程序;
9.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包括支付结算概述、票据法律制度、非票据结算方式;
10.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国有资产评估制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制度、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11.反垄断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制制度;
12.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包括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1号,2008年8月1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19号,1999年12月1日)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4号,2004年9月29日)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20号,2004年11月30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5号,2009年2月9日)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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